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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「災區志工服務指引」相關資訊。

一、為協助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或志工,於災害發生時或復原重建時前往災區提供服務,避免於災區遭

       遇危險、疾病或意外傷害,特訂定本指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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