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轉知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落實志願服務法,表揚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、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相關資訊。

一、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4714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299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依「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」規定,請協助轉知貴校志工踴躍報名申請,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本部青年發展署劉祉延小姐,電話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02)7736-5235。相關表格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yda.gov.tw/)。

三、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原函1份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