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」相關資訊案。
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(各組擇優12名) ,需參加115年10月16日(星期五)假南崁高中(北區)及山豐國小(南區)舉辦之現場書寫,當日請攜帶學生證(桃樂卡)及參賽者身分切結書(如附件)辦理報到。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(至多2人)差假請核予公(差)假登記辦理。
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.pdf
參賽身分切結書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