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114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」相關資訊案。

一、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比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
  (一)比賽分偶戲類(現代偶戲類、傳統偶戲類)與舞台劇類,承辦學校如下:
   1、偶戲類:大竹國小。
   2、舞台劇類:內壢國小。
  (二)報名方式及日期: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至10月28日(星期五),分別以書面寄送併同電子郵件方式辦理,未完成前2項報名方式者,不予受理。
   1、書面寄送:請將授權書、切結書及報名表(一式一份)於加蓋學校印信後,再以「限時掛號」方式郵寄至該類組承辦學校(偶戲類請寄至大竹國小;舞台劇類請寄至內壢國小)彙辦,信封上請註名【報名學生創意戲劇比賽】及類組。
   2、電子郵件:請將報名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電郵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彙辦:
    (1)偶戲類請電郵至efa@m2k.dces.tyc.edu.tw(大竹國小)。
    (2)舞台劇類請電郵至a0937831118@gmail.com(內壢國小)。
  (三)領隊會議辦理日期及地點:
   1、舞台劇類:
    (1)日期:114年11月4日(星期二)上午9時。
    (2)地點:內壢國小201研討室。
   2、偶戲類:
    (1)日期:114年11月5日(星期三)下午1時30分。
    (2)地點:大竹國小圖書館。
  (四)114年11月10日(星期一)公告賽程表及參賽人員秩序冊。
  (五)比賽日期:114年11月29日(星期六)至11月30日(星期日)。
  (六)比賽地點:
   1、偶戲類:大竹國小大禮堂。
   2、舞台劇類:內壢國小活動中心。
 三、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,凡於112、113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,得以增額方式逕報名參加決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