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 學生宿舍住宿(申請、退宿)重要訊息

※申請時間:113年11月18日(星期一)至12月6日(星期五) 晚上8:00截止,逾時不再受理。

※受理單位:住服組長 江尉靖教官;宿舍辦公室 宿舍輔導員。

※床位名單公告:113年12月13日(星期五)於住服組網頁公告。

※備註:

一、住宿資格為一學年,113-1住宿生不需要再申請113-2住宿。

二、住宿申請表&退宿申請表,請同學到【學務處】【住服組】網頁【表單下載】自行列印。

三、請同學依照規定日期內申請,逾期不再接受申請。

四、申請住宿優先順序:若申請住宿人數超出床位數時,則依 下列各順位分配之:

     1. 清寒學生(持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)。

     2. 原住民學生(須附戶籍謄本)。

     3. 遇重大災害之受災戶(持有鄉鎮區公所核發之災民證)。

     4. 依戶籍遠近、交通狀況決定優先順序(以戶籍為認定標準)。

     5. 其他:扣除上列同學後,如仍有空床則以抽籤依順序遞補。

 

住宿交通服務組 關心您113.11.12